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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花蓮縣106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作者 : 
	發佈日期 : 2018-03-01 
 一、申請對象:設籍花蓮縣6個月以上,現為國小、國中、高中職 及大學校院學生。 二、申請方式:請填妥申請書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於4/9(一)繳交至 教務處註冊組,由學校初審合格後造冊送出。 三、申請表件請自行下載 或 請洽教務處註冊組。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