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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07學年度第2學期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作者 : 余佩樺 發佈日期 : 2019-03-12
 
轉自: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8年2月11日中市教學字第1080008694號函辦理。
 
二、適用對象以設籍台中市6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且成績優異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三、校內申請期限:至108年3月15日止。
 
四、旨揭獎學金辦法及相關表件,可至台中市政府教務局之台中市就學補助資訊網(網址 https://www.tc.edu.tw/grants/list/view/id/13269)查詢及下載使用。
 
五、申請標準、適用對象及應檢附資料,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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