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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充實一般科目教學設備計畫
作者 : 余佩樺
發佈日期 : 2019-04-04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充實一般科目教學設備要點」辦理。
二、旨揭計畫之申請,分為充實教學設備線上填報作業及校訂課程教學設備需求計畫書,並分3區辦理線上填報作業,逾期視同放棄,且108年度將不予補助;相關作業規定如下:
(一)充實教學設備線上填報作業,因設備調查系統承載流量有限,須進行分區填報,開放日期及注意事項如下(如附件1):
1、中區學校(新竹縣市、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108年3月18日(星期一)至108年3月29日(星期五)。
2、北區學校(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金門縣、連江縣、花蓮縣、宜蘭縣):108年4月1日(星期一)至108年4月16日(星期二)。
3、南區學校(嘉義縣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108年4月17日(星期三)至108年4月30日(星期二)。
4、請審慎評估後填報一般科目教學設備需求,後續本署將進行線上初審,初審結果將另函通知各校。
5、有關財管資料上傳及填報注意事項,請務必瀏覽設備調查系統最新公告,連結網址為http://eqi.me.ntnu.edu.tw/News.aspx。
(二)校訂課程教學設備之申請,應印出需求計畫書(詳參附件2),並於108年4月30日(星期二)前,免備文掛號逕寄「充實設備計畫專案小組」(國立宜蘭高級中學;地址:26051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3段8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另將電子檔寄至t0015@gapp.ylsh.ilc.edu.tw。
三、請貴校財管人員調查、填報學校財管資料,並盤點一般科目新、舊課綱設備基準落差所需相關設備需求後,由承辦權責人員上網填報。
四、有關需求填報及系統操作疑義,請逕洽國立宜蘭高級中學吳于嫻小姐或陳仕茹小姐(電話:03-9324153轉分機306);相關資訊,請查詢「高級中等學校設備需求及補助調查系統」(網址:http://eqi.me.ntnu.edu.tw)。
五、檢附充實教學設備線上填報時程表及校訂課程教學設備需求計畫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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