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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屏東縣政府修正「屏東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作者 : 陳毅修 發佈日期 : 2021-06-29

一、依中華民國110年6月1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072643號函辦理

 

二、申請日期10/10(日)至11/10(三)

 

三、申請資格需設籍至屏東縣六個月以上

 

四、需申請之同學請填妥以下附件資料並送至教務處逾期不受理

 

五、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四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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