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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屏東縣政府修正「屏東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作者 : 陳毅修
發佈日期 : 2021-06-29
一、依中華民國110年6月1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072643號函辦理
二、申請日期10/10(日)至11/10(三)
三、申請資格需設籍至屏東縣六個月以上
四、需申請之同學請填妥以下附件資料並送至教務處逾期不受理
五、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四實施辦法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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