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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澎湖縣110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作者 : 陳毅修 發佈日期 : 2022-03-23

一、依中華民國111年3月15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110363158號函文辦理。

 

二、申請日期:自111年3月15日(星期二)起至111年4月15日(星期五)

 

三、相關書表格式請至澎湖縣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ph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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