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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教署函轉司法院、行政院「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則」第6條之1、第17條、第19條修正發布令宣導事宜。
作者 : 陳彥良 發佈日期 : 2024-09-3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年9月16日臺教授國字第1130099904號函辦理。 二、檢附「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則」第6條之1、第17條、第19條修正發布令影本、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條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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