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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市107年慈孝家庭楷模選拔及表揚活動實施計畫
作者 : 發佈日期 : 2018-01-23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11月3日臺教社(二)字第106015823A號函辦理。

二、本案選拔對象為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分為高中職組(含本市五專前三年級)、國中組及國小組,且於5年內未曾獲內政部「孝行獎」及教育部「慈孝家庭楷模」表揚者;選拔方式將以推薦、初審及決審三階段辦理。

三、請本校欲踴躍推薦所屬之優秀慈孝家庭楷模,並將相關推薦表件及佐證資料(以長尾夾固定即可)於即日起至107年2月28日(星期三)止,繳件至本校學務處訓育組蕭組長。

四、詳細作業辦法及推薦表件請參閱計畫內容,請詳見本活動實施計畫(含推薦書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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