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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雲林縣106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作者 : 發佈日期 : 2018-02-04

一、申請對象:設籍雲林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者。

二、申請方式:請填妥申請書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於3/22(四)交至

                         教務處註冊組,由學校初審合格後造冊送出。

三、相關資料可於附件下載或洽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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