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知】 雲林縣106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作者 :
發佈日期 : 2018-02-04
一、申請對象:設籍雲林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者。 二、申請方式:請填妥申請書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於3/22(四)交至 教務處註冊組,由學校初審合格後造冊送出。 三、相關資料可於附件下載或洽教務處註冊組。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