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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竹縣107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作者 : 黃品甄 發佈日期 : 2018-10-11
 
 
【轉知】新竹縣107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轉自: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7年9月27日府教學字第1070178500號函及該縣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辦理。
 
二、凡設籍新竹縣6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三、校內申請期限:至107年10月19日止。
 
四、旨揭獎學金辦法及相關表件,可至該府教育處網址(http://doe.hcc.edu.tw/files/11-1120-27-1.php)下載使用。
 
五、申請標準、適用對象及應檢附資料,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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