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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教署請轉知請勿任意把玩或購買非適用年齡之遊戲用槍商品。
作者 : 陳彥良 發佈日期 : 2019-10-3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暨學前教育署108年10月3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123126號函辦理。 二、基於遊戲用槍購得容易,若使用不當易造成傷害;且未落實學生安全維護及減少同學因使用遊戲用槍不當造成傷害,請同學勿任意把玩或購買非適用年齡之遊戲用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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