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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南監理站配合交通部公路總局推動「109年度機車駕訓制度計畫」相關資訊
作者 : 尤欽興 發佈日期 : 2019-12-12
說明:
一、依據嘉義區監理所108年11月28日嘉監駕字第1080310050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細節如下(詳如附件):
(一)補助期間:109年1月1日至109年11月30日。
(二)補助名額:共計1萬人,嘉義所(雲嘉南)獲配1,100人。
(三)補助金額:每人新臺幣1,300元。
(四)補助資格符合以下之一者:
1.具中華民國國籍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我國國民。
2.臺灣地區無戶籍之國民、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經許可停留或居留6個月以上之證明(件)。
三、查本站轄區內(原臺南市6區與永康、仁德、歸仁、關廟、龍崎等區)駕訓班,辦理普通重型機車(汽缸總排氣量未滿250立方公分或電動機車最大輸出馬力未滿40馬力者)駕訓情形如下:
(一)至108年11月止,設有該訓練班別者共3班。
1.大台南駕訓班(臺南市仁德區文華路三段366號,06-2707808)。
2.中山駕訓班(臺南市歸仁區中山路三段551巷81號,06-3300505)。
3.大灣駕訓班(臺南市永康區廣興街170巷201號,06-2736338)。
(二)以上駕訓班均有辦理機車駕駛訓練制度計畫補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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