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7月2日衛部護字第1091460567號及109年7月9日臺教學(三)字第1090096846號函辦理。 二.依旨揭徵件辦法規定,國立暨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報名由本署辦理初審(報名資料逕寄本署),貴校之報名表及證明文件請於109年7月31日(星期五)前送達本署,逾期不予受理,本署完成初審後將擇優上傳至活動網站(網址:https://praward.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