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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110年牌照稅開徵宣導。
作者 : 呂珮菁 發佈日期 : 2021-04-01

說明: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110年4月1日南市財綜字第1101750048號函辦理。二、110年牌照稅開徵日期自110年4月1日至110年5月3日止。 三、請多多利用行動支付APP繳納,防疫免出門 安全又便利。 四、稅單遺失或沒收到者,可以車牌號碼及身分證字號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線 上查繳稅或以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列印繳納單(限金額3萬元以下)至櫃臺繳納。 五、受疫情影響使用牌照稅繳納有困難者,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 00-321。 六、國稅局及直轄市地方稅稽徵機關提供一站式查詢金融遺產服務,一處申辦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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