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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110年房屋稅開徵宣導。
作者 : 呂珮菁 發佈日期 : 2021-05-10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110年5月10日南市財綜字第1101750071號函辦理。
二、110年房屋稅開徵,繳納期間為5/1-5/31。
三、請多多利用行動支付APP繳納,防疫免出門安全又便利。
四、稅單遺失或沒收到者,可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線上查繳稅或
以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列印繳納單(限金額3萬元以下)至櫃臺繳納。
五、自今年起亦可至台南市各地政事務所,以自然人憑證使用地政謄本
販賣(地方稅補單)機直接補發繳款書。
六、受疫情影響房屋稅繳納有困難者,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七、110年5月房屋稅開徵,為鼓勵台南市納稅義務人使用行動支付(遠端)、
網路繳稅服務網站(paytax.nat.gov.tw),線上查繳稅等免出門方式繳納房屋稅,
財政稅務局舉辦抽獎活動,詳情請洽該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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