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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南市政府為推動道路安全業務,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導,「避讓救護車,救人救災最優先,請禮讓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
作者 : 陳彥良 發佈日期 : 2022-02-08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11年1月28日府新傳字第1110186949號辦理。
二、本次宣導主題:「避讓救護車,救人救災最優先,請禮讓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
三、本案宣導文宣如附件,歡迎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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