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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3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作者 : 陳毅修 發佈日期 : 2025-03-04

一、依中華民國114年2月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40012664號函辦理。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3月17日(一),校內送件需作業時間。

 

三、申請條件: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

其他詳細需準備之資料請參閱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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