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轉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3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作者 : 陳毅修
	發佈日期 : 2025-03-04 
 一、依中華民國114年2月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40012664號函辦理。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3月17日(一),校內送件需作業時間。 
 
 三、申請條件: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 其他詳細需準備之資料請參閱申請辦法。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