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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2學年度第1學期『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作者 : 陳毅修 發佈日期 : 2023-09-23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2年10月4日(星期三)。

 

二、申請方式:請於截止日前將申請書及相關資料繳交至註冊組。

 

三、申請資格: 設籍臺南市6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清寒學生。

 

四、申請標準: 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

學業成績學期平均 七十五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五、應繳交資料:

  (一) 申請書一份。

  (二) 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一份。

  (三) 獎懲紀錄。(請直接申請成績單即可獎懲及出缺勤均已附在學期總成績單上)

  (四) 出勤紀錄。(請直接申請成績單即可獎懲及出缺勤均已附在學期總成績單上)

  (五) 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印本一份。

  (六) 區公所開立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書、特殊境遇家庭核准公文或

         國稅局開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一份。

  (七)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須含申請人完整記事)影印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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