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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臺北女中國文學科中心辦理108年度教師專業成長研習「我們這樣教國文」系列活動,歡迎國文科申請辦理研習
作者 : 余佩樺 發佈日期 : 2019-01-18
 
一、申請期限:107年12月27日至108年1月31日止。
 
二、研習辦理期間:108年3月11日至108年6月7日止。
 
三、研習時數:依場次主題而定。
 
四、申請場次:全國共50場,依申請順序錄取。
 
五、經費支應項目:
  (一)國文學科中心支付講師鐘點費及差旅費。
  (二)承辦學校自行負擔講義印製費、場地費及茶水費。
 
六、申請辦法:請填寫申請表(詳見附件),經申請學校國文科召集人及教務處主管核章,郵寄正本至國文學科中心。
 
七、接送事宜:請承辦學校安排接送講師往返當地高鐵站或火車站。
 
八、結報期限:請於研習辦理完畢隔天,將簽到表回傳學科中心,並請於活動結束後1週內完成結報。
 
九、研習計畫內容及其他事項請詳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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